上海科技大学人力资源管理
ShanghaiTech University Human Resources

我校召开教授委员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

根据学校章程的规定,我校成立教授委员会,作为发扬学术民主、发挥教授在学术相关事务中作用的重要机构,下设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常任教授聘任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今年11月8日召开的校务委员会第一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科技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及首届委员会人员组成。首届委员包括校长江绵恒,副校长兼教务长印杰,副校长龚晋慷,物质学院院长、特聘教授杨培东,物质学院特聘教授、中科院院士沈文庆,物质学院助理教授米启兮,生命学院院长、特聘教授林海帆,生命学院特聘教授、中科院院士王恩多,生命学院副教授黄行许,信息学院执行院长、教授马毅,信息学院特聘教授、工程院院士龚惠兴,信息学院教授虞晶怡。

在此基础上,我校于11月30日召开教授委员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10位委员出席,其他校领导列席。根据学校章程的规定,校长江绵恒任教授委员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了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原则,研究部署了各专业委员会下一步工作。委员们建议,各专业委员会在制定工作细则时,一要明晰各自职权、防止不同委员会职权范围交叉重叠,二要注意防止利益冲突、设置好回避规则,三要注意细则规定的可操作性。

委员会主任江绵恒在讲话中指出,我校在成立两年多、各学院教授团队已初具规模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章程的要求成立教授委员会,是我校在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切实做好“依章程治校”的重大举措,也是我校发展建设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如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来打比方的话,教授团队就是我校“生产力”的主力军。成立教授委员会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生产力”的积极性,希望教授们通过这个机制充分发表意见、发挥特长,真正做到民主办学。当然,有民主,也要有集中。集中就体现在,教授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在充分听取教授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认真履行章程和工作细则所规定的职责。希望教授委员会能代表和发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适应、共同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一所小规模、高水平、国际化的研究型、创新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