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20年度全国计划资助400人左右。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 Q 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 U.S.News & World Report 为参考)。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 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 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5.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申请本项目前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7.非英语国家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 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 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10.符合上述1-9款条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时间未满6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1月15日-9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网站首页“表格下载”或“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系统中下载)及主要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并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博士后设站单位。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 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在纸质《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登录“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网上审核提交,同时在线生成《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汇总表》。
设站单位须在每批次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人纸质材料与《汇总表》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3.遴选方式
自2020年起,试点对世界排名前30名的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留学回国和外籍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本年度计划资助 100 人(其中留学回国人员 50 人、外籍人员 50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员,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次组织专家评审(第一批次截止日期为3月15日,第二批次截止日期为9月15日)。
获选结果拟于5月、10月分两批次公布。
(四)注意事项
拟进站申请人员需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经过学院和学校面试考核,取得上海科技大学博士后拟聘资格后,方可申请。上海科技大学招聘中的博士后岗位可登录http://jobs.shanghaitech.edu.cn/查看,应聘时可通过招聘网站在线投递简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燕
电话:021-20685408
邮箱:liuyan3@shanghiatech.edu.cn
地址:上海市华夏中路393号行政中心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