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人力资源管理
ShanghaiTech University Human Resources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一、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申办条件中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二、申办流程

1.请仔细、逐条阅读相关政策、材料清单,符合各项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后,根据文后附件“申请材料预审单”准备齐全材料后,与人力资源处张天宇(20685194)联系并进行材料初审。

2.人力资源处协同申报人报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3.如审批通过,学校人力资源处前往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批件,并通知员工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派遣职工由派遣公司申办居转户的相关手续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通知.doc

持《上海居住证》转本市常住户口材料清单.docx

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doc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docx